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诚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见附表)
二、基本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受过任何处分;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脱产毕业生(学制2年以上,985或211院校毕业生优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验者(或本专业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2、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CET6合格线以上(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CET4合格线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TEM8成绩应达到“合格”;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讲师职称的年龄不超过32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七)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工作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工作待遇
1、录用在学院财务管理、英语、广告学、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等专业专任教师岗位,且毕业于985或211院校或省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博士生(以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文件界定范围为准,所学专业与拟招聘专业一致,其中财务管理专业专任教师含会计学专业毕业生),直接纳入福建农林大学事业编制。
2、上述人员在校工作期间,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及职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学院每月发放的院龄津贴等;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急需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可享受福建农林大学规定相应的待遇。
(二)其余录用人员工作待遇
1、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2、录用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根据学历、职称参照福建农林大学同类人员水平,同时享受学院每月发放的院龄津贴、住房补贴(按教职工月基本工资及校内津贴总和的16%发放)和租房补贴(500元/月,享受期限3年),专任教师课酬按高于福建农林大学20%的标准发放。
3、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缴交住房公积金。